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18)第1号
经批准,平阳县昆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将所属昆阳镇乐丰明苑146间富余住宅用房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昆阳镇乐丰明苑146间富余住宅用房合计起始价为6557.4871万元,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投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2、标的的位置及面积的有关情况由平阳县昆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竞买对象: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转让方式:拍卖转让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5日17时(工作日);
保证金10万元的标的拍卖时间:2018年2月6日9时;
保证金20万元的标的拍卖时间:2018年2月6日14时30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
开户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
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昆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3882760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16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