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温州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第一期房产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8日下午2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将以下温州市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
序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用途 |
租期 |
年租金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15幢120号 |
66.58 |
非居住 |
5年 |
47900元 |
10000元 |
2 |
人民东路21号9层 |
373 |
非居住 |
5年 |
154400元 |
30000元 |
3 |
人民东路21号10层 |
373 |
非居住 |
5年 |
154400元 |
30000元 |
4 |
鹿城区飞霞北路153号中山大楼801室 |
263.02 |
办公 |
5年 |
108900元 |
20000元 |
5 |
广场后巷13号一层 |
115.74 |
仓库 |
5年 |
22200元 |
5000元 |
6 |
鹿城区广场路74号(现门牌广场路80号) |
43.51 |
非居住 |
5年 |
54800元 |
10000元 |
7 |
鹿城区广场路76号(现门牌广场路84号) |
26.33 |
非居住 |
5年 |
34800元 |
5000元 |
注: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含房屋内的设施、设备),无装修期、无免租金期限。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缴清首年租金与房屋租金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金额计算)后,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交付使用。
二、拍卖方式: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通过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若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竞拍,可按年租金起拍价成交。
三、报名、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6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四、报名地点: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有意竞买者,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凭相关有效证件,携公章)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单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缴纳全部成交款项后无息退还。(户名: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农商银行;账号:201000037979439)
联系电话:0577-88525505 15606676639
市纪委派驻市府办纪检察组 监督电话:0577-88966397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