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温州市洞头区昆鹏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时在洞头区昆鹏街道306会议室,对温州市海经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州市洞头区昆鹏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经营权基本情况:
序号 |
零售点 |
经营地址 |
经营权出让金起拍价 |
面积 |
竞买保证金 |
1 |
昆鹏零售点 |
灵腾西路与雁鸿路交叉口东侧空地 |
2万 |
约60㎡ |
2万 |
经营期限为2024年2月6日至2月11日共计6天时间 |
注:1、若政策原因不能销售烟花爆竹,退还已收的拍卖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销售的烟花燃放上空高度限于80米以下。
二、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年龄为18至60周岁;
3、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派出所证明);
4、报名人既为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同时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 买受人须在海经区办理烟花爆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买受人需自行准备用于烟花爆竹储存的安全仓。
- 买受人应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及后续经营期间,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不得变更,经营期间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必须在场。
5、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按成交价收取买受人5%的服务费。
6、竞拍结束后,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在烟花爆竹经营结束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后退还。
7、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洞头区相关规定,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下午4时30分止(工作时间)。
2、有意向者须携有效身份证证件、无犯罪记录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证书至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温州汇丰拍卖行)进行报名。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鹿城农商行温金支行;账户:2010 0003 7979 439。)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温州汇丰拍卖行)
咨询电话:0577-89613306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