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场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2 15:02
来源: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零售场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1月19日下午15时在洞头区灵昆街道办事处七楼多功能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场地租赁项目,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辖区 |
零售点 (经营地点) |
允许经营场所 |
起拍价 |
封顶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安全储存仓 规格及数量 |
临时建筑物(含安全仓) |
||||||
|
1 |
灵昆街道 |
灵昆街道棋坊路停车场 |
10平方安全仓2只(或相当储量) |
≦50㎡ |
5万元 |
10万元 |
10万元 |
|
租赁期限:2026年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 共计6天时间 |
|||||||
注:安全仓及临时建筑物均由买受人自行配备,其主要用于规范经营范围。若政策原因不能销售烟花爆竹,退还已收的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需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
2、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年龄为18至60周岁。
3、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派出所证明)。
4、报名人即为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经复训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另需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经复训且在有效期内。
5、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
三、交易方式:
1、先采用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即满足成交条件。
2、若拍卖达到封顶价,仍有多名竞买人竞买该标的,通过摸文方式决定最终买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保证金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下午4时30分止(工作时间)。
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交纳,不可他人代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下午4点30分,以到达拍卖人账户(户名: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农商银行;账户:2010 0003 7979 439)为准。有意竞买者,携有效身份证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证书到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报名。
咨询电话:0577-88525505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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