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及1112-1113室办公用房整体三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0 15:42
来源: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6月5日,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及1112-1113室办公用房整体三年租赁权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室办公用房 |
167.35 |
办公 |
35 |
7.0287 |
3 |
1.5 |
无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
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12-1113办公用房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为准)、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本人身份证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2025年5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逾期无效。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3、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期起,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交汇”平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和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报名完成后,需经审核通过方可取得竞价资格。若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未达到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要求致使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意向者自行承担。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1.5万元,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该合格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1:00)。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8、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9、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10、承租方禁止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进行转租,可分租经营。
11、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6月3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地点: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5505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9727251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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